民法典中借贷相关的法律条文是什么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借贷的相关法律条文主要体现在第四百六十四条至第四百七十九条,这些条款规定了借款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规定。
借款合同的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借贷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这意味着借款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需要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达成一致,并且内容合法、真实、履行。
借款合同的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借款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成立,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这意味着借款合同一旦签订,但要在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后才能生效。
借款合同的履行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还款,未约定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与贷款人协商确定,这意味着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还款,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借款合同的变更解除,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意味着借款合同的变更解除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借款合同的终止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借款合同的终止,借款人已经履行完毕还款义务的,合同终止;借款人未履行完毕还款义务的,贷款人可以请求借款人继续履行,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这意味着借款合同在借款人履行完毕还款义务后终止,借款人未履行完毕还款义务,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继续履行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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