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开标在法律上有哪些条文
开标延迟在法律上主要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标投标法》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需要延期的,应当提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且延期的时间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进一步明确了开标延期的相关要求“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开标的,应当提前至少一日通知所有投标人,并说明延期理由,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天。”
详细解答
延迟开标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中会有很多原因,比如招标文件的编制问题、突发公共事件等,对于招标人来说,要延迟开标,需要提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且给出合理的理由,延期的时间也有明确的限制,不能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投标人对于开标延迟有疑问异议,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进行维权,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要求其延迟开标的原因;认为招标人的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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