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开发软件著作权属于何方
委托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属于委托方。
委托开发软件是指委托方委托开发方进行软件开发,开发方在完成开发任务后,将软件交付给委托方使用,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委托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属于委托方,这是因为委托开发软件是委托方委托开发方完成的,委托方是软件的实际使用者,也是软件的投资方,软件的著作权应当属于委托方。
当然,委托方和开发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软件著作权的归属,那么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确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委托开发软件中包含了开发方自己的智力成果,那么这部分智力成果的著作权应当属于开发方。
在实际操作中,委托方和开发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对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有争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著作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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