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关于欠款利息有哪些明文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欠款的利息是有明确规定的,如下
借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贷款人在没有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不得擅自提高利率。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借款人逾期不还钱,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钱款。
9、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解除合同。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提供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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