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规定第十四条,今日为你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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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规定第十四条

民间借贷规定第十四条是这么规定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约定的利率低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三分之一的,除外。”

一下,就是双方约定了借款利率,出借人(放款人)要求借款人(借钱人)按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法院是会支持的,约定的利率比合同签订时银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低太多的,那就不支持按这个低利率算利息。

这个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借款人的利益,防止利率过低导致借款人利益受损,双方约定的利率合理,出借人就可以按照这个利率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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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民间借贷规定第十四条是保护借款人利益的重要规定,大家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利率的合理性,有任何疑问,随时欢迎来我们的网站了解更多信息,直接留言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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