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676条逾期利息是多少连带责任保证的期限
答案是民法典第67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人的逾期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逾期利息的数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加倍计算。
现在我们来详细一下这个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务人一起对借款人的借款承担还款责任,借款人逾期不还款,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直接还款,保证人不能推脱说“我只负责担保,借款人没还钱,跟我没关系”。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限,根据民法典第676条的规定,保证期间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比如说,你和借款人约定的一年还款期限到了,但是借款人没还钱,那么你有六个月的时间要求保证人还款。
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借款人逾期还款,那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加倍计算逾期利息,比如说,银行的同类贷款利率是4%,那么逾期利息就是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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